医疗招聘
2020年湖北宜昌兴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笔试公告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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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编委、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33号)和《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兴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方法
临床医疗1岗位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临床医疗2及护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
二、笔试相关事项
1.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兴山县实验中学(兴山县古夫镇湖南路19号)。
3.笔试内容:报考岗位专业理论知识。
4.资格审查已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12月14日到兴山县卫生健康局309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半小时后不得进入考点。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考生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
5.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第2天,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公告,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三、面试相关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面试实施前5天,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2.面试和资格复审。面试前,兴山县卫生健康局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条件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官网公告。
3.面试人员的确定:临床医疗1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临床医疗2和护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超过1:1的最高按1:3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职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要求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正常开考。若该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临床医疗2及护理岗位分别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临床医疗1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2.考试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公告。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公告。体检工作由兴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兴山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兴山县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1.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兴山县卫生健康局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考察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兴山县人社局备案,并将拟聘人员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兴山县卫生健康局报市卫健委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需要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定岗聘用:护理岗位(2名)聘用到昭君镇卫生院;临床医疗1岗位(2名)聘用到榛子乡卫生院;临床医疗2岗位(4名)分别聘用到水月寺镇中心卫生院(2名)、高桥乡卫生院(2名);进入临床医疗2岗位的考生,实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的方式聘用。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考生办理聘用等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兴山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4.请考生认真阅知关于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的相关公告内容,并注意准考证有关提示。
兴山县卫生健康局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原标题:2020年兴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xxgk.xingshan.gov.cn/show.html?cache=off&aid=15&id=48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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