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

2021山西朔州市大医院引进医学高层次人才89人公告

2021-04-21

朔州市大医院是市重点工程,总占地面积314亩,总建筑面积206309平方米,总床位数1500张。按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设计建设,是一所集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市级综合性公立医院,拟于2022年全面运营。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朔州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试行)》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政策支持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医学高层次人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朔州市大医院将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三级医院三年及以上临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第一学历为本科、基层高级职称除外)和应往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

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朔州市大医院2021年公开引进医学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医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全年进行,岗位招满为止。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要求及技能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引进的正高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55周岁及以下(即196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引进的副高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七)其他说明: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学校出具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正高和副高职称人员职称证书专业与拟录用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

(八)符合岗位其他要求。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次引才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福利待遇与管理办法

引进的医学高层次人才可享受良好的发展平台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商定。

(一)基本待遇

引进的医学高层次人才使用差额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二)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

针对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可按照人才层级,享受我院提供的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政策。

1.安家补助费、科研启动经费

A类:医学类博士研究生

安家补助费: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B类:具有五年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的正高级职称(基层正高除外)人员

安家补助费: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C类:具有五年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的副高级职称(基层副高除外)人员

安家补助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2.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5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

3.学费补贴

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3万元学费补贴(分两次发放,先补贴60%,工作3年以上的再补贴40%)。

4.住房保障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申请租、购政府保障性住房一套。

5.配偶享受随迁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配偶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可调入相同性质空编单位或部门。暂时无法解决的,其人事档案挂靠朔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助推荐就业。仍未实现就业的,待医院正式运营后可按第三方劳务派遣的形式安排在医院内工作。

6.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市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不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晋升空间

为引进的医学高层次人才提供晋升通道,并为其组建医疗团队,安排专项经费进行进修,特别优秀者可选聘为学科带人及我院的中层管理人员。

(四)待遇发放及人才管理办法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多种待遇领取条件的,按最高待遇领取,不重复享受。领取的所有补贴补助均从医院正式运营之日开始计算,由医院发放。享受的安家补助费、科研启动经费为税后收入。

安家补助费:一次性发放。

科研启动经费:所批科研经费需列出拟开展项目(原则上项目执行期4年),经专家组考核认定并填写计划任务书后,发放科研经费的1/2;中期(2年)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科研经费,中期考核不合格,延迟发放科研经费。项目完成较好及较快者,可申请提前中期考核。

2.高层次人才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调离医院或解聘的,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起始时间以入职时间为准),聘用人员服务期内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的安家补助费、科研启动经费(扣除实际产生的费用)、学费补贴、生活补贴等。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官网(http://www.sjrc.com.cn)

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uozhou.gov.cn)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uozhou.gov.cn/ztjs /rlzy)

朔州市大医院(筹)网站(http://www.szsdyyc.com)

<
医疗招聘

2021年湖南省人民医院招聘192人公告

2021-04-21

医疗招聘

2021山西运城市河津市人民医院招聘12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