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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考点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2020-09-01

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泰安考点疫情防控公告

  为统筹做好我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考试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泰安考点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前考生健康管理

  考生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填写《考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1)。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参加考试,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参加考试。

  2、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3)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

  (5)有境外旅居史,入境满14天但未满28天,无近14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证明者。

  二、考试实施过程中考生管理

  1、所有考生进入考场除身份确认等考试需要环节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及一次性乳胶手套(一场一副),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生出示“健康码”及《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

  2、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发现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交通出行防护

  考生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目的地集中且人数较多的地方应尽量选择“点对点”定制化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

  四、健康情况报告制度

  考生考试期间每天对健康监测进行自查自报,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本人单位和考场考务办公室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附件:1.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2.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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